2012/5/1 16:27
每经记者 蒋佩芳 发自上海
继传出欠薪、裁员等消息后,24券近日又传来噩耗:被消费者告上法庭。
日前,消费者李女士(化名)向《每日经济新闻(微博)》记者投诉称,她在24券哈尔滨站上团购的2400多张哈根达斯券,除了已兑换的453张外,剩下的1947张因24券无货而未能兑换,至今24券仍未履行当初的合同,也拿不出妥善的解决方案。
李女士所遇的事情并非个案。另一济南消费者马先生(化名)亦表示,他在济南站团购的总价值16000元的160部三星手机,24券也未能兑换。
24券哈尔滨站相关工作人员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确有收到李女士相关的兑换码1974个。事情发生后已向总部汇报,24券总部给出的答复是:产品不足只能予以原路返还。至于对方要求兑换之前未兑换的哈根达斯抵金券,这不太可能,并且24券也没有承诺过。
IT法律人士赵占领表示,由于团购网站原因导致团购券过期,消费者没有过错,团购网站构成违约,消费者依据合同法可以选择继续要求兑换,也可以要求退款并赔偿机票费、通信费、误工费等费用。
2400份抵金券只兑换453份
2011年8月,24券哈尔滨分站开展团购 “哈根达斯冰激凌”优惠活动,原价50元的抵金券只卖38元,取券地点为道里区红专街79号欧柏林大厦6楼即24券哈尔滨分站,该券只能在哈尔滨地区消费。
李女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考虑到数量较大,她曾致电哈尔滨站客服是否有足够的抵金券提供,在取得肯定答复后,她于2011年8月28日共购买了该站的哈根达斯冰淇淋抵金券2400份,支付价款9万多元 (网页上写明:“代金券可购多张,单次消费不限使用数量”)。
按照24券要求,在购买后专程从上海来到哈尔滨分站兑换抵金券时,24券只给兑换453份,余下的1947份不予兑换,理由是李女士违规使用礼包。但是,24券对礼包的使用说明为:“礼券有效期:自团购结束之日起6个月,无消费限制”,“礼包可购买24券精品商城任意商品”。
随后,24券方面又以没货为由拒绝支付,李女士认为,哈根达斯连锁店为国际知名企业,目前仍在经营,24券完全可以去哈根达斯购买,不存在没货的理由。其间,李女士多次与24券沟通,但24券均不给付,只表示退还李女士的已付价款。而李女士不认同这种退款方式,认为24券不诚信,坚持要求对方把货补齐,这令双方协商进入僵局。10月24日,李女士一纸诉状将24券告上法庭。
“近期,24券频频传出了欠薪、裁员等消息,我现在已支付的团购费加上律师费超过7万,案子刚在11月初被同意受理。我现在就担心官司还没打,24券就破产了。或者我官司虽然赢了,但损失更大。”李女士明确表示。
法律人士:24券已构成违约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辗转联系上了24券哈尔滨站相关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确有收到李女士相关的兑换码1974个,但抵金券确实无法满足李女士的兑换需求。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4券之所以推出38元哈根达斯抵金券,通常是向商家购买后才进行团购的。8月30日结束的哈根达斯抵金券团购,在说明中确实没有数量限制,当时也没想到会有消费者如此大量购买,特别又是同一消费者,以正常情况来看,个人购买数量不应那么多。
“相关人员通过后台系统查询发现,李女士大量使用销行返利,包括使用24券的优惠券、一些虚拟币等来购买线上产品。通常情况下,虚拟币在24券使用中只适用于经济商城,不适用于主页面的购买,我们承认在这方面我们有技术手段的缺陷,才导致了事情的发生。”
但该工作人员同时表示,事件发生后已向总部汇报,总部给出的答复是,产品不足只能予以原路返还,使用优惠券就退优惠券,使用现金就返还现金。至于对方要求兑换之前未兑换的哈根达斯抵金券,这不太可能且24券也没有承诺过。
赵占领认为,在此事件上24券已构成违约,按原路返还的处理没有问题,但消费者也可依据合同法选择继续要求兑换剩余的哈根达斯抵金券。而针对另一济南消费者的问题,由于24券出现的技术缺陷让消费者钻了空子,如果24券能证明消费者违反活动规则,购买行为无效的话,仍应该予以退款,否则违反民法通则的规定,构成不当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