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5/1 15:56
本报讯 (记者朱燕)为获得充足、低价的油脂供应,一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某涉嫌向中粮集团前高管常显富行贿173万余元。
昨日,取保候审的郭某在东城法院受审,对于被控涉嫌单位行贿罪,他表示认罪。其律师表示,郭某的行为非为自己牟利,实属迫于无奈,希望法院从轻判决。
检方称市场秩序受到影响
郭某是张家港格雷特贸易有限公司负责人。
检方指控,2006年至2008年间,郭某负责经营张家港保税区格雷特贸易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坤博贸易有限公司等企业。为帮助这些公司牟取不正当利益,郭某多次给予中粮集团油脂部油脂产品销售部原总经理、中国粮油控股有限公司油脂部油脂产品销售部原总经理常显富贿赂款共计173.9万元,涉嫌单位行贿罪。
检方证据显示,收钱后,常显富给了郭某的公司诸多便利。在常显富的运作下,郭某的公司从中粮进货,每吨比市场价便宜100元到200元。
昨天庭审时,公诉人表示,常显富和郭某的行为,已经导致市场经济秩序受到不良影响,应给予相应的处罚。
律师称“行贿实属无奈”
昨日庭上,郭某表示认罪。他说,涉案的173万元都是公司的钱,其中有自己主动给常显富的,也有对方“借”的。2007年春节前夕,常显富自称买房尚差50多万元,郭某便“借”给他53.9万元。但据检方调查得知,这笔钱打到常显富妻子账户上后,被用来炒股票。
此后,郭某又在不同地点,主动给了常显富120余万元。
郭某辩护律师说,郭某的行为并非为自己牟利,为了企业发展向他人行贿实属迫于无奈,且其行为没有给国家造成重大的损失,希望法院从轻判决。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 追访
“受贿人”:借钱实际没想还
今年8月16日,中粮集团原高管常显富因涉嫌受贿,在东城法院受审。
检方指控,常显富利用职务便利,以提供低价充足的油脂产品,多次收取张家港保税区格雷特贸易有限公司负责人郭某、安徽三元油脂有限公司贿赂款173万余元和67万元。
常显富曾交代,他以借钱的名义向郭某要钱,实际就没想还。因对郭某等人的工作比较到位,客户都要送礼品表示感谢。“客户觉得送礼品很麻烦,后来就直接拿现金了。”
(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