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5/1 15:56
作者:李琼
伴随更多的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物价正在越来越深和广泛地影响人们的生活。针对这样的情况,浙江、江苏等多个地方政府也已经开始向低收入群体发放物价补贴,以应对高物价对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带来的冲击和伤害。
但与民众在超市中的抢购潮相比,国务院、发改委等政府部门要显得镇定得多。虽然10月CPI上涨4.4%创下年内新高,食品价格同比上涨 10.1%,但据《经济观察报》报道,发改委相关官员表示,目前物价上涨依旧可以接受,因为此轮价格上涨结构上主要由农产品带动,造成包括大宗原材料在内的物价整体上涨。国务院一位部委官员也表示,国务院对目前通胀的担忧并没有大家想象的严重。原因在于这次农产品价格上涨与此前几次不同,此前价格上涨的利润绝大部分被中间环节拿去,但这一次价格上涨带来的利润更多留在了农民手中。
不妨仔细分析这两个表态。发改委官员表示“物价上涨依旧可以接受”,但可接受的主体是谁呢?是“政府可以接受”还是“民众可以接受”呢?一般来讲,就居民、企业、政府三者对物价上涨的承受能力而言,居民的抵抗力和承受力必然是最低的。企业作为商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一定程度上可以通过加价销售产品弥补其在原材料涨价中所遭到的损失,政府也可以通过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来化解物价上涨所造成的危机。而物价上涨对居民生活的关联度最高,居民的感受和受到的冲击必然最早也最大。
虽然有承受力的高低之分,这三者之间并非是相互独立的。无论经济学的解释是哪种,一个最基本的道理是,物价上涨必然直接消解民众的幸福感,并更加关注社会财富的分配不公以及腐败问题,对社会稳定造成心理和实际的冲击,政府的承受力无法置身事外。由此而言,社会整体上对物价上涨的接受程度,不取决于政府对物价上涨形势和对自身调控能力的判断,而是取决于民众对物价上涨的接受程度。而民众对于物价上涨能不能够接受,政府部门不仅不能代为定论,也不能关起门来打自己的算盘。以民众的感受为标准,当是明智选择。
就国务院的部委官员的表态来看,如果物价上涨能够带来的农民收益增加,中央政府是乐于接受这样的结果的。这就是说,如果能够提高农民收益,物价上涨不仅将是一种客观趋势,而且还是一种必须。那么由此出发,政府对于物价上涨的作为就不能仅限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单一商品的物价管制,也不能寄希望于临时性的物价补贴。目前物价上涨的现实已经表明,即便掌握强大的宏观调控能力,强行干预市场价格的手段和效果也已经有限。
从这两个方面来看,应对物价上涨,不仅是个经济学问题,更是一个政治学和社会学问题。如何看待和应对物价上涨,能否从经济领域的问题中看到其中的政治风险,其实首先都考量的是一个政府的现代政治意识。
(本文来源:汉网-长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