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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因加价五倍售盐被罚

2012/5/1 16:02

针对市场上出现的抢购食盐及个别经营者趁机涨价的情况,江苏省市物价局昨日在第一时间启动了紧急预案。

昨日早晨7点30分开始,省物价局全系统1398名检查人员全部出动检查,南京市区县共出动了20个检查组120余名检查干部,对各大超市、农贸市场等食盐价格和供应情况进行了检查和宣传。

12358热线一度被打爆

记者了解到,从目前检查的总体情况看,市民对食盐的购买量剧增,各大超市食盐供应趋紧,相当一部分超市昨日上午就已出现脱销情况。很多消费者拨打 12358电话投诉食盐加价,12358热线一度被打爆。鉴于食盐供应紧张的情况,已波及到其他相关商品的价格,个别农贸市场销售的海带价格由每500克 6-7元涨至15元左右。

省物价局检查分局局长鞠亚芳表示,所有检查中发现的加价销售行为,有证据来不及现场处理的取证后后期处理,对于情节严重的价格违法行为,将按照最高限从严从重处罚。而对于农贸市场,由于个体经营者不开发票,相关证据难以收集,发现有加价销售的,一律现场责令纠正。

昨日傍晚,记者从南京市物价部门获悉,已经有超市因为擅自加价被处罚:南京市雨花台区晓青上海华联超市加盟店不执行政府定价,昨日在销售淮牌精制盐 (320克)每袋超过政府定价1元的5倍销售,每袋售价5元,市物价局表示,已经按规定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奉。

散布涨价谣言最高罚300万

昨日晚些时候,南京市物价局又紧急发布了一则《关于规范食盐等相关商品经营者价格行为的提醒函》,要求食盐及相关商品经营者不得擅自涨价,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

提醒函中也将处罚措施一一列出,记者了解到,不仅不执行政府定价擅自加价会被严处,散布谣言哄抬价格也将被从重从快处罚:对不执行食盐等相关商品政府定价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奉;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奉,情节较重的最高可处以200万元奉;对在食盐等相关商品经营中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的,最高可处以300万元奉;对在食盐等相关商品经营中有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最高可处以500万元奉;对在食盐等相关商品经营中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最高可处以20万元奉;对在食盐等相关商品经营中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以50万元奉。

食盐政府定价全部公布

昨日,南京市物价部门火速在其官网南京价格信息网http://www.njprice.com/上公布了所有在售品牌食盐的政府定价。市民可以登录查看,凡是销售价格超出政府定价,一律都属于擅自加价,您可以拨打12358举报。

记者从省物价局了解到,物价部门正和工商部门紧急磋商,不排除采取联合执法的行为,对于情节严重的加价个体经营户,将可能现场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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