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5/1 16:02
小票上年糕杨的价格与标价相差50多倍。本报记者 王苡萱 摄
本报讯 标价5.8元的年糕,结账时却被收了301.92元。前天中午,市民马先生在沃尔玛超市购物,回家后发现商品中年糕实收价格高出近300元,生气的马先生随后找到超市要求5倍差价赔偿。昨天, 沃尔玛方面承认,确实存在价格误差,并承诺赔偿马先生5倍差价。
前天中午1点左右,马先生来到沃尔玛大郊亭店购物,购买了年糕杨品牌的一块年糕,标价是5.8元。结账时,收银员刷商品条形码,无意中刷上两个年糕杨价格,第1个价格是301.92元,第2个是5.8元。收银员及时发现并作废其中一个款项。“但她把5块8那项钱退掉了,这实际等于我花了300多元买了价值5.8元的年糕”。马先生说,由于当时购物较多,共花费1249.6元,因此并未发现异常。回单位后,他无意查看购物小票,才发现不对,总数里算上了301.92元,随即他找到超市,要求对方按5倍差价赔偿损失。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沃尔玛大郊亭店。在年糕杨专柜,记者未看到价值超过300元的年糕。马先生购买的年糕外包装上的标价确为5.8元。马先生提供的购物小票上,共打出了3个年糕杨价格,其中第一个年糕杨对应的条形码是217164330192,对应的价格为“301.92”,第二、第三个年糕杨对应的条形码均为217164300580,对应的价格分别为“5.80”和“5.80-”。马先生称,事后他向超市一位负责人要求5倍差价赔偿时,对方称如果同一条形码产生的标价与实收价不符,会按5倍赔付,但马先生的情况是因刷了两个不同的条形码导致,因此超市只能将多收的钱退还并赔偿300元。“作为一个消费者,我只看到我花的钱和实际价格相比差这么多,这样不是欺骗吗?”马先生生气地说。
昨晚,沃尔玛方面相关负责人表示,已了解相关情况,确实存在价格误差,他们将会对马先生赔偿5倍差价。对于为何会出现300多元的价格,该负责人并未回应。
沃尔玛涉嫌价格欺诈
律师说法
北京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周密律师表示,沃尔玛超市这种行为无论有意无意,都涉嫌价格欺诈。消费者可以按超市方曾作出的声明要求5倍赔偿,并可要求超市方作出书面道歉,也可到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新闻背景
沃尔玛多店陷“价签门”
今年年初,沈阳市沃尔玛中街店、南宁市沃尔玛朝阳路分店、重庆市沃尔玛北城天街店出现小票价格与标签价格不一致情况。1月26日,国家发改委通报称,沃尔玛公司部分超市门店存在价格欺诈行为,并责成相关地方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予以严肃处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随后沃尔玛发声明向顾客道歉,称已对全国商场的促销商品价格进行全面自查,承诺如再有价格误差将给予5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