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5/1 16:03
食品安全是社会诚信的底线,从三聚氰胺到染色馒头,食品变成化学试验品震惊社会,社会的诚信安全底线摇摇欲坠。
有法不依,监管失灵,从监管者到制造者缺乏最基本的责任心,呵护诚信的行为得不到基本鼓励,产权保护失灵造成食品劣胜优汰,是食品安全崩溃的三大主因。
造假成本过低,激发了人性中最恶劣的一面。
中国不乏成阶梯状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三聚氰胺事件曝光后,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围绕食品安全法还有其他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如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条件、程序,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执行。
再严格再完善的法律条文也无法抵挡一次恶劣案例的示范。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的法律处理表面非常严格,实则是抓大放小,既未追溯三聚氰胺的源头,也没有追究三聚氰胺的厂家与化学家们的责任,法律既象征性地处罚了违法使用三聚氰胺的厂家,却同时抑制了保障自身权益的结石宝宝家长的维权行为,给不法厂家们划出了一条明确的造假处罚底线——销售者可能被判处死刑,食品生产厂家被判处无期,官员可能异地为官,而绝大部分的利益链条上的人不会受到触动。
另一起更恶劣的事件是双汇瘦肉精事件。中国最大的猪肉深加工企业使用瘦肉精被曝光,截至2011年4月12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肯定了河南瘦肉精案的查处工作,通报称,共抓获犯罪嫌疑人96名,收缴瘦肉精400余公斤,捣毁生产窝点1个,摧毁销售网络2个,查获一大批生产设备及销售票据。
无论有多少人受到惩处,风暴眼中的双汇至今置身于法律之外,甚至通过一系列的公关活动,把双汇塑造成受害者形象,按照双汇董事长万隆公布的数字,双汇能够计算的损失已超过121亿元,给品牌形象带来严重损害,而双汇作为最重要的食品加工企业理应承担的责任却无制度理会。其他大型猪肉深加工企业本应在此次瘦肉精事件中受到洗礼,却完全一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南京瘦肉精流传非止一日,但该事件在“南京市政府表示,将密切关注猪肉市场供应情况变化,积极做好猪肉市场供应和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市民食用放心猪肉”的表态中匆匆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