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5/1 16:02
2011年4月11日央视《消费主张》栏目对上海华联等超市涉嫌销售染色馒头的事件进行了报道,称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涉嫌将白面染色制成的馒头,在上海华联等多家超市销售。报道播出后,上海工商部门连夜采取了应对措施,组织相关企业自查,同时已将样品提交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将在检验结果出来后进一步处理。
“连夜查处”岂能总等媒体曝光后?
我们不知道这样的问题馒头到底存在多长时间,对多少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一定的损害,让生产企业及相关销售超市从中大赚了多少钱。我们感到不解的是,从面粉到馒头然后再销售,如此长的生产、销售链条中,我们竟然没有看到卫生、工商、质监等多个监管部门半点履职的影子:该企业有卫生许可证,但其肮脏的生产环境不可能符合卫生许可证的标准,卫生部门到底进行了怎样的监管?另外,该企业生产的馒头也贴有质监部门发的QS标志质量认证,但是,如此“染出来”的馒头真的符合最起码的质量要求吗?此外,工商部门还要查贴在产品标签上的配料,超市方面也有检测,但是如此拿甜蜜素充白糖、加入不允许添加的防腐剂防发霉的情况,工商部门到底有没有进行严格的检查?超市方面尽管也有检测,但却是检测大肠杆菌,言外之意,只要不超量的大肠杆菌不至于使人吃了后迅速地拉肚子,就是合格产品,但对消费者造成的却是慢性伤害,长久伤害,谁来为消费者这一合法的健康和相关权益担责?
当从生产到销售处处都是问题的馒头成了居然可以轻易“瞒过监管者和消费者的头”的“瞒头”时,当类似因监管缺失导致的问题食品“前赴后继”时,当每一次问题食品被曝光后都能看到相关部门“雷厉风行”“严肃公正”“连夜检查”的“作风”时,我们实在搞不懂,监管部门的“连夜查处”,为何总是等到媒体曝光后?其公信力和执行力屡次受到公众质疑,难道真的全是“法律法规不完善”,真的是一天“炼成的”?□张东阳
华联超市别急着“扔馒头”
固然,华联超市要求各门店立即将所有“问题馒头”全部下架、封存和召回,凡有消费者购买“问题馒头”的,凭收银条或商品标签可在华联和华联门店退赔以及其他的一些应对之举,是积极主动的,也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尤其是退货之举,客观上起到了对消费者负责的作用。但是,“一只馒头”引发食品安全问题,作为商业销售企业不能连一声道歉都没有,不能不为此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