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5/1 16:04
本报讯 (记者廖爱玲)5月21日,北京市食品安全办通报,60种不合格调味面制食品按批次全市下架停售,其中53种出自河南。记者昨天发现,60种食品中有32种加入了不允许使用的防腐剂苯甲酸,占了一半多;而有54种食品超量使用了甜蜜素。
32种用禁用品苯甲酸
记者在郑州市质监局的《调味面制品允许使用的添加剂汇总表》中看到,调味面制品允许使用的防腐剂有山梨酸、双乙酸钠等4种,但苯甲酸并不在允许使用的防腐剂范围内。
而在60种不合格食品名单中,使用苯甲酸作为防腐剂的有32种,包括郑州市管城区振宇食品厂“振仔”非常6+1面制品(40克/袋,2011-4-17)等。
54种超量使用甜蜜素
比苯甲酸滥用更多的是甜蜜素,按照标准,其在调味面制品中最大使用量为0.65g/kg。但遗憾的是,有多达54种食品都超量使用了这种“甜蜜”的物质。
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中心人士介绍,甜蜜素属于非营养型合成甜味剂,其甜度为蔗糖的30倍。食品生产中要加入糖,成本会比较高,生产企业往往出于降低成本的考虑,使用少量的甜蜜素,就能制造出“甜蜜”效果。
此外,还有14种食品含有同样为甜味剂的糖精钠,这是一种比甜蜜素更甜的物质,甜度是蔗糖的300-500倍,甜得发苦。另外,为了让食品的颜色外观更好看、新鲜,少量调味面制品过量加了胭脂红、柠檬黄等食用色素。
郑州清查下架食品
在北京通报60种不合格食品多数来自河南郑州后,昨日,郑州市政府成立工商、质监、食安办多部门联合检查组,对“重灾区”的郑州管城区、二七区、新郑市等集中进行清查。
记者通过郑州市工商局查询系统,有的食品厂显示“已注销”,6家食品厂系统里查不到,3家食品厂显示“不存在”。其余注册的绝大多数为个体工商户,生产规模小。
■ 消费警示
北京食品安全办发出食物中毒预警
超市食品店禁售亚硝酸盐
本报讯 (记者廖爱玲)昨天,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发出夏季食物中毒预警,食品添加剂经营者严禁向餐馆、个人出售亚硝酸盐。
亚硝酸盐极易引发食物中毒。市食品办要求,食品添加剂经营者要对国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滥用的添加剂建立销售台账,查验购买者的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证并留存复印件,严禁向个人、餐饮服务单位出售亚硝酸盐、硝酸盐等食品添加剂、调味料。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商品批发市场、日用百货和食品商店、超市一律不得经营上述食品添加剂、调味料。
市食品办人士介绍,亚硝酸盐可以在熟食、肉制品、腌制品中限量使用,而一些不法分子会把亚硝酸盐作为食盐食用,很容易引发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