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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召回管理新规规定:被召回食品禁止再销售

2012/5/1 16:04

食品召回管理新规规定:被召回食品禁止再销售

4月11日,上海一处仓库里,“问题馒头”被封。未来,问题食品经处理后仍不能再卖。杨一 摄

食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安全,就应当立即停止生产。昨日,国家质检总局就新修订的《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征求意见,问题食品的召回程序比2007年实施的规定有所简化。同时,对被召回的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措施的,也不能重新用于食品生产和销售。对于因为标签、标志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措施并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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