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5/1 16:05
对此事件的观察者、长期从事农牧食品业投资的柏文喜则认为:“一茶一坐的加盟商缺乏投资经验了。一般签署加盟合同的时候,都会具体要求每年甚至每个月的既定回报。什么都不做保证,且成本控制这一块也没有任何权利,全由一茶一坐决定,那还加盟干嘛?”
康师傳旗下知名中式休闲连锁餐厅一茶一坐与其加盟商徐进华的诉讼案前不久在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除因“假发票”负担一定管理责任之外,一茶一坐品牌持有人需向原告方支付37.3572万元。
“诱骗”加盟商?
徐进华状告一茶一坐的诉讼理由是其“诱骗”加盟商投资。
同时,他认为一茶一坐强行占有加盟店并成为该加盟店的实际控制人,徐进华请求法院终止合同、返还证照,并要求一茶一坐返还相关加盟费用并赔偿损失。
5月24日,徐进华案一审判决一茶一坐芳汇店所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由进华公司自行承担,进华公司尚应向一茶一坐公司支付包括垫付款、加盟权利金、管理服务费等欠款共计32.6428万元(抵扣20万元保证金后);而一茶一坐公司由于对涉案合同以及发票上的不规范管理和其他过错,对芳汇店的经营损失负有一定责任,被判向进华公司赔偿经济损失70万元。两项相抵后,一茶一坐公司需向进华公司支付人民币37.3572万元。
对于这一结果,徐进华表示无法接受,并宣称“一定会上诉”。
事实上,徐进华诉一茶一坐并非个案。4月25日,另一位加盟商马瑛提起的诉讼也获得了一审宣判,各项相抵后,一茶一坐向马瑛支付42.6万元。
徐金华的代理人胡炯明向记者透露,在上海地区共有4位加盟商委托他起诉一茶一坐,原因如出一辙。加盟商们认为,在自己的投资到位后,一茶一坐就将加盟商架空,直接掌握了加盟店的运营管理,加盟商们在加盟之后的几年里一直没有得到收益,数百万元的投资也无法收回。
胡炯明称,除马瑛和徐进华之外,另两位上海地区的加盟商在与一茶一坐发生纠纷后进行了协商,最终选择和解。两位加盟商分别获得了200多万元和125万元的赔偿。
加盟店还是直营店?
徐进华称,他在2005年12月与一茶一坐签订加盟合同时,听到了他们很多这样的口头承诺:八九个月就收回成本,最迟一年半就收回成本。而且开业两年后会以优惠价格回购加盟店,一茶一坐上市之后加盟店也能分享到超值收益。
“当年与他们沟通时,他们给我提供了一个盈利预估表,上面确切说明前几个月会略有亏损,从第几个月开始就会盈利。”徐进华懊恼地告诉记者。
但徐进华、谭雪梅、马瑛等几家加盟商开业均满3年,不仅毫无盈利的迹象,而且还被告知前期投入的350万已经花完,需要追加新的投资。
徐进华告诉记者,在整个加盟的过程中,对加盟店的经营权和管理权完全丧失,包括加盟店从上到下的人事权、加盟店装修权、食材采购权、款项支付权等所有的经营、管理权,甚至作为投资者应有的知情和决策权也全部丧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