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5/1 16:11
经济观察网 记者 陈安庆 11月22日,粤港“荣华”月饼商标之争的当事方—佛山苏式荣华董事长苏国荣在接受本网记者采访时,首度回应9000万元天价索赔缘由,并向本网证实在广东省高院调节期间,确曾向香港荣华提出2.8亿元人民币转让“荣华”注册商标一事。
今年9月,佛山苏氏荣华在北京一中院立案起诉香港荣华,提起反诉索偿9000万元。
11月18日,香港荣华在东莞召开媒体见面会,指责佛山苏式荣华此举为漫天要价。
这场延绵13年之久的荣华商标拉锯战,演绎至今,佛山苏氏荣华和香港荣华也曾试图寻找和解之路,但双方对和解的底限却莫衷一是。
十三年未了局
实际上,在此次9000万元天价索赔之前,香港荣华和佛山荣华已多次对薄公堂,双方各有胜负。
1999年10月,香港荣华以佛山荣华故意抄袭其知名商标为由,对佛山“荣华”商标提出异议。异议被驳回后,香港荣华再次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争议商标的申请。2007年7月16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争议裁定,裁定争议商标予以维持。香港荣华不服,再次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2006年,香港荣华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佛山荣华诉至东莞市中院。东莞中院一审判决称,香港荣华“荣华”商标为“未注册驰名商标”,应受到保护,顺德荣华不能再使用“荣华”商标。
2008年5月13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2009年,广东省高院二审认定“荣华”商标为“知名商品特有名称”,认为佛山荣华经销商“构成不正当竞争”。
香港荣华法律顾问、广东三环汇华律所温旭向本网记者介绍,“荣华月饼”自1950年起在香港生产,香港荣华饼家有限公司于1980年正式成立;香港荣华60年代初开始进军海外市场,并在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荷兰、台湾以及东南亚等国家或地区投放大量广告。上世纪80年代起,荣华月饼通过港九直通车和免税店等方式进入内地。
苏国荣告诉记者,该公司在内地使用“荣华”作为字号和商标的时间较香港荣华更早,香港荣华尽管成立时间很早,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其销售范围仅限于港澳和海外市场,香港荣华在内地销售范围有限。
佛山苏式荣华称,该公司享有对“荣华”、“荣华月”商标的专用权,依法应受法律保护。苏国荣告诉记者,该公司的前身“荣华饼食店”于1983年开设。十多年后,当佛山荣华准备注册“荣华”商标时,却发现该商标早已被山东永乐糖果厂捷足。1997年12月经国家商标局核准,佛山荣华从山东永乐糖果厂拿到了“荣华”商标。而后,佛山苏式荣华又注册了“荣华月”商标。
温旭则称“荣华月饼”这四个字,双方都没有注册。月饼是商品名称,“荣华”才是商标。
温旭称,香港荣华在六七十年前开始使用“荣华”二字,作为月饼以及其他相关商品的商标,香港实行是“连续使用五年以上就可以视为自己的商标”。
温旭表示, 1987年“香港荣华”在内地注册文字和图片商标,但专利代理人审查商标时划去了“荣华月饼”文字。从1991年起,香港荣华连续6次注册荣华文字商标均被驳回,因为山东一家糖果厂已注册“荣华”文字商标。
自此,每逢中秋期间,两家标称“荣华”的月饼同时在市场现身,令消费者难以识别。为维护各自利益,两家公司开始了长达13年的“荣华”月饼商标争夺战。
分歧仍待解
在长达十三年漫长的商标争夺战中,双方都各有损耗。
2009年,广东省高院二审判决,认定“荣华月饼”为香港荣华的知名商品特有名称,佛山荣华的经销商构成不正当竞争。自佛山荣华败诉以来,他们遭遇了香港荣华的市场“清退令”。香港荣华向与佛山荣华合作的经销商以及其他合作商发出律师函,佛山荣华遭遇损失。
而经营61年的香港荣华,官司一路从东莞打到北京,也耗费了巨大财富和精力。
温旭称:“实际上商标纠纷案,对香港荣华造成的经济和品牌损失,是无法估计的。”不但管理者严重分散了精力,市场的扩展也同样受到阻力。
双方也曾试图寻找和解之路,但双方对和解的底限却莫衷一是。
11月18日的媒体见面会上,香港荣华表示,并不否认苏氏荣华合法拥有“荣华月”商标,但对方必须规范使用,且应当使用简体汉字。佛山苏氏荣华不应有意并列使用“荣华月饼”的繁体文字以及近似图案等仿冒行为。
此前在广东省高院主持的调解中,佛山苏氏荣华曾提出2.8亿元的商标转让价格,但香港荣华未接受。
“2.8亿元人民币,相当于香港荣华在内地10年甚至20年的收益!”温旭说,对于佛山苏式荣华的第三次起诉,目前香港荣华正在积极应诉,已经向北京一中院提起管辖权异议。
苏国荣则称,佛山荣华提出2.8亿元出让商标,是基于未来企业的发展思路和长远的价值而评估的。
这场延绵13年之久的荣华商标拉锯战,演绎至今,似乎更像一场无法终结的“口水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