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5/1 16:03
监管法律执行不力是一个因素,而执行成本过高是另一个因素。今年中国全国两会期间,有媒体报道称,目前中国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约有44.8万家,其中80%为10人以下的小企业、小作坊;食品经营主体约323万家,有证餐饮单位约210万家,无证照的小作坊、小摊贩和小餐饮则难以计数,食品安全监管对象点多面广,小、散、乱的特点突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以后,取消了对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食品卫生许可和工商登记,而包括河南省在内的全国绝大多数省区市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目前仍未出台,没有规则,毫无责任心、利益熏心的监管者理所当然地不承担安全责任。
生产厂家之所以敢拿人命当儿戏,就是因为法不责众的心理。而正常的逻辑是,正因为食品安全处置成本高,此时必须使用高效手段,也即全面而深入的媒体监督。
按照食品安全法,国家鼓励社会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普及工作。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并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但很多时候,新闻媒体对食品安全的监督被限制在一定程度与一定范围,当更多的媒体准备追究那些生产有毒食品的化学家们,那些以造假为生的地区,为受到毒害的人伸张正义,却受到了来自资本与权力的双重阻碍。
社会监管被排除在外,食品安全监管只能以运动方式进行,这导致成本居高不下。2009年2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食品安全法,当年9月便在全国范围开展了食品安全法的执法检查。今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截至4月16日,检查组已分三路完成对四川、上海、湖北的执法检查,接下来还将分赴内蒙古、吉林、江苏、陕西等地进行检查。如果此类执法检查能够收效,中国将成为世界最高效的国家。但事实上,中国却是检查机构最多、而执行效率较低的国家。很多基层的质量检测者把安全印章当成了致富的工具。
食品安全并非无解之结,中国的出口食品安全比内销食品的安全系数要高得多。出口的食品管理一竿子管到底,从销售一直管到农场的源头,高质量的食品得到了高售价,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律发挥了正面作用。而内销食品恰好相反,普遍的食品安全危机无法塑造令人放心的绿色食品品牌,各方展开了残酷的价格竞争,在恶性竞争体制下降低成本成为常见手段,而大一统的市场因此被分割的小农场取代,越来越多的高收入人士宁可投资农场,以高价吃上放心菜。
企业拿准政府会维护民族食品企业的形象不会让食品企业破产,正因为有这样的底气,中国的食品行业形象越来越差,价格无法提升,导致优汰劣胜。最终的结果是,连食品安全监管在国内隶属严格的上海也出现了染色馒头事件,且堂而皇之地流入大型超市,国内的食品安全环境糟糕无极限。
只有在管理上一竿子插到底,实行真正的全民舆论监督,让造假者心惊胆战,让诚实商家收获品牌溢价,中国的食品危机才能从根本上得到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