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5/1 16:03
“调价多方受益”、“假酒不足5%”、“定位工薪阶层”……
日前,中国经营报对已72岁超龄服役的贵州茅台酒厂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季克良进行专访的报道出炉,他抛出的系列言论一石激起千层浪,仅在网易已收到近3万条评论,民情一边倒批评这位茅台“老爷子”面对公众“撒谎”。
言论一“调价考虑了方方面面的利益”
季克良表示“公司认真进行了分析和研究,最终认为,茅台酒的价格还是应该调整。一个企业应该考虑方方面面的利益,既有国家利益,也有企业利益;既有投资者利益,也有经销商利益和消费者利益。最终我们决定从2011年1月1日开始将茅台酒价格提价20%。虽然这个幅度比较大,但茅台提价的同时却处理好了政府和各方面的关系。”
季克良在分析方方面面关系时指出,因为涨价,企业的利润增加了;企业的利润增加,给国家的税收就增加了。同时,投资者收益相应会提高,股价上升。茅台这次提价的同时,也进行了限价、限量购买,经销商不能以任何理由超过茅台公司规定的最高限价销售,消费者买酒反而得到了实惠。
对此,网友却认为季克良偷换了“限价”与“提价”的概念,故意将二者混为一谈混淆视听“限价”本来是企业加强规范价格体系应该做的份内事,绝不是什么“提价”导致的结果,即使不提价茅台也应当实行严格的统一定价,通过有效约束来减少经销商定价的随意性。不少人指出茅台前期曾放任经销商自由涨价。而“提价”恰恰是“限价”最大的阻力,终端市场上一些隐性加价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不规范行为仍然可见。四川省南充市网友说:“多方受益?除了老百姓。”
另外,因为“提价”与“限价”并行,经销商的利润空间遭到压缩,季克良承认“经销商的利益受到了一定的影响”,这与其考虑方方面面的利益的说法自相矛盾。
言论二“市场上流通的假酒不超过5%”
对于茅台的销量和产量存在不平衡市面有假冒产品的问题,季克良辩驳称,现在的假酒确实有,但是绝对不像市场上讲的假酒有这么多。过去,执法部门在清理市场时,往往是到零售部门去抽查,比如,检查了20家,如果有10家是假酒的话,结论是卖假酒的就有50%。
“1992年、1993年,我当厂长时曾经统计过一次,把所有收集到的全国有关部门检查出的假酒数量加起来,然后和茅台的销售总量进行对比,发现假酒的量大概是2%左右。”“过去五年,我们一共查出假茅台酒350吨左右,而同期销售的茅台酒有45000吨以上,也就是说,假酒占总销量比例不到1%。”
最后,季克良“慷慨”地说:“考虑到有的假酒确实没有被查到,所以,如果在这个基础上再扩大两倍,就是3%,我认为在市场上流通的假酒绝不会超过5%。”
但实际上,在一年到头各地的假酒清查工作成果通报中总是不乏茅台酒的身影,更是国内制售假冒白酒的首选品牌,当仁不让的主角。
日前,湖南刚刚破获一个假酒制造窝点,当场发现300多个等待灌装的茅台空酒瓶。据不法分子交代,假冒一瓶售价7000多元的50年茅台成本仅需300元,一件假冒的普通茅台酒即可赚取1500元。
广东中山市3月底也在流通及消费领域的烟、酒进行联合执法检查中查获了147瓶涉嫌假冒名牌的白酒和洋酒,涉嫌假冒的茅台酒有79瓶。
2009年,茅台大本营贵阳市曾一次性对罚没的2423件近3万瓶假冒茅台酒和1.5万套侵权外包装进行了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