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5/1 16:03
重庆日报讯 (记者 文峰)为期3个月的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整治行动中,市工商局将严把“八道关口”,加强对食品安全流通环节的监管。
主体关:达不到经营条件坚决清退
全市工商部门将狠抓对食品经营主体的“源头”管理,以严打食品无照经营为重点,以严查食品经营条件为关键,对食品批发经营者和大型商场(超市)实施经营 条件现场核查,督促其配齐配足食品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对全市已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经营者进行全面排查,对无法达到经营条件的,坚决责令退出食品经营行 业。立即推行对全市一级食品批发商实施“入市查验”监管,从源头控制住不合格食品的入市渠道。
进货关:食品来源质量不明不许上市
即日起,工商部门将认真查看供货商资料,查看每个供货商是否都取得了生产经营许可,是否每个品种都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缺少任何一项,均责令其立即下 架、停止经营。商场(超市)自加工食品和生产者在商场(超市)销售的食品,必须同样实行进货查验管理,坚决制止不能证明来源和质量的食品进入流通领域。
检测关:婴幼儿配方乳粉每周一检
进一步加大流通环节食品质量检测力度,食品批发市场开办者、食品批发企业、大型商场(超市)须在年内配备食品快速检测设备,主动筛查。工商部门将充分运 用快速检测手段,对各种散装食品添加剂进行不间断的排查,每个经营户的快检品种覆盖面必须达到规定要求。加强敏感食品、高风险食品的质量抽检,婴幼儿配方 乳粉实行每周一检,防止出现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风险。
监管关:不合格过期食品一律销毁
全市工商部门将整合巡 查力量,提高巡查效率,对食品经营实施高频率的巡查监管,严格检查食品经营者许可事项、经营条件、进货查验情况、过期变质食品退市情况、“一单通”使用情 况、食品标签、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等几个方面情况。对于无法达到经营条件的必须退市,对于食品标示记录不全的必须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对于销售不 合格或过期食品的必须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