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5/1 16:11
维权艰难
要申请其他省份品种审定,程序很麻烦,要4年的时间进行试验
国内玉米种子市场此前几乎被郑单958和美国的先玉335占据。尤其是继郑单958之后,国产种子研发乏力,外资品种大有控制中国之势。
“吉祥一号”的出现,有可能改变这一格局。
“吉祥一号”研发单位为甘肃省武威市农科院,前身为武威市农科所。万廷文是“吉祥一号”研发主持人。武科种业办公室主任张知栋表示,“吉祥一号”品种权人包括四方:武威农科院负责品种技术鉴定,黄文龙负责总经销,甘鑫种业和武科种业负责生产。
科学家万廷文是“吉祥一号”的发明人。甘肃省省品种审定委员会副主任兼种子管理局副局长王立孝表示:“市级研究机构缺少经费,只好找企业合作,让企业赞助出钱支持研发,当时合作的企业也没想到会这么好。”
凭借坚韧的毅力,万廷文与其合作伙伴终于研制成功“吉祥一号”。该品种具有很强的丰产性、稳产性、耐密性、抗逆性,在东北、西北、黄淮海夏播区表现出良好的适应性。
2009年4月,“吉祥一号”通过河南省品种审定,2011年1月份又通过甘肃省审定。今年1月1日获得农业部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品种权号为CNA20070293.9。
河南省品种审定公告显示,“吉祥一号”2007年省区域试验(4000株/亩2组),平均亩产604.7kg,比对照的郑单958多产3.6%;2008年续试(4000株/亩2组),平均亩产675.3kg,比郑单958多产4.1%。
甘肃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告显示,“吉祥一号”在2009年甘肃省玉米品种区域试验中,平均合亩产998.2公斤,比对照郑单958增产5.4%。在2010年生产试验中,平均亩产1099.1公斤,比对照品种增产9.0%。
按照目前的发展势头,“吉祥一号”很有可能超过种植面积排在第一位的郑单958。根据《甘肃日报》的报道:“‘吉祥一号’在短短两年里,就占据了国内玉米的主导市场,达到了0.3亿亩的播种面积,年增产玉米7.2亿公斤,增加经济效益10.8亿元。”
对于自己研发的新品种遭到众多知名企业的侵权套牌,万廷文不愿讲太多,他仅表示,“我只做技术研究,“吉祥一号”被套牌的情况,我了解的不多。”他建议记者找品种权人之一的黄文龙。
一位玉米专家告诉记者,万廷文不愿说是因为那么多大企业违规,现在没人能管得了。
品种权人和授权企业当初都没想到“吉祥一号”会有这么好的表现,因此也就没有注意申请保护。当2009年获得河南的品总审定后,众多企业已经大量进行侵权套牌,真正等到农业部授权保护时已经为时已晚。
黄文龙表示:“要申请其他省份品种审定,程序很麻烦,而且需要4年的时间进行试验。即使现在要去法院起诉,法院也不一定受理。如果打官司赢了对方赔偿个两三万,还不够打官司的成本钱。”
佟屏亚称,迄今除甘肃、河南两省以外,在全国各地均未发现公开销售“吉祥一号”品种,完全是“被套牌”。“武威农业科学院是一家地方农业科研单位,侵权成本很低,维权成本太高,单位及品种权人没有能力伸张正义的维权能力。”
今年1月1日,“吉祥一号”获得农业部“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后,为维护“吉
祥一号”的合法权益,品种权人开始联合甘肃省种子管理局共同打击侵权套牌。
甘肃省种子管理局与武威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共同组成联合维权办公室,并在今年3月27日发出严正声明,表示“甘鑫种业、武科种业是武威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在甘肃省境内唯一授权的企业,除授权企业以外的任何单位及个人生产、销售‘吉祥一号’均为侵权。维权办公室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
张知栋表示:“我们正在研究怎样跟这些企业斗,现在在火车站阻止侵权冒‘吉祥一号’的品种发货。”
不过,联合维权也遇到一些障碍。即使明知对方所繁制和出售的种子就是侵权套牌“吉祥一号”,也没有明确的证据可以证明,因为需要做DNA指纹试验检测。而且,即使检测出对方的种子就是侵权品种,由于是全国范围内的企业涉嫌侵权,没有农业部等部门的参与也难以有效打击。
由于侵权套牌的企业众多,品种已经大量流通到全国各地,单靠甘肃省种子管理局出面力量单薄。所以相关品种权人一直希望农业部能够出面。品种权人表示:“举报信邮寄给农业部将近3个月了,现在也还没得到农业部的回应。”
佟屏亚表示,农业部完全可以指令各省种子管理部门,核实辖下各级种子公司生产和销售套牌“吉祥一号”的面积和数量。但农业部一直未有所动作。
不过,记者了解到,10月11日至15日,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廖西元副局长带队调研甘肃省国家级制种基地建设,并在酒泉、张掖两市进行种子生产基地考察和国家级制种基地调研。其中,11日特地去敦煌种业进行了调研。不过,尚不能证实廖西元此行是否与吉祥一号的举报案有关。
侵权现象普遍
“如果把侵权套牌种子都查处了,农民没种子种,粮食生产会受到很大影响。”
除了“吉祥一号”被疯狂侵权套牌,国内多数畅销玉米种子也难以幸免。
农业部2010年12月份发布的调查显示,当时国内8700多家种子企业中,有30%的种子企业存在或无证经营,或仿冒种子、套牌种子的侵权违法行为。
在违法违规的种子企业中,以玉米种子市场的无证经营,仿冒种子、套牌种子现象最为严重。“郑单958”和“先玉335”是目前在国内玉米种子最为畅销的两大品种。调查显示,目前国内合法生产经营“郑单958”的只有4家企业,不合法的至少有40家;而市场上销售的先玉335种子有超过一半的都是仿冒品种。
证券研究机构金百临(微博) 咨询11月23日发布研报称:据不完全统计,虽然郑单958的官方统计推广面积不到7000万亩,而实际性状面积接近1亿亩,套牌品种的比例达到正规品种数量的40%;虽然先玉335的官方统计推广面积不到4000万亩,而实际性状面积接近8000万亩,套牌品种的比例达到正规品种数量的100%。
由于遭遇大量侵权,2009年3月1日,郑单958郑州联合维权办公室发布“郑单958联合维权声明书”,品种权人在全国只授权许可北京德农、秋乐种业、金博士种业、金娃娃公司四家单位生产经营该品种,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生产经营郑单958,均构成侵权。
不过,与上述两款种子相比,“吉祥一号”被套牌更严重,套牌侵权育种面积是合法制种面积的将近20倍。这也意味着2012年玉米播种时,侵权种植面积也是合法种植面积的20倍。
种子市场的混乱,也引发农业部大力打击。从2010年开始,农业部连续开展“种子执法年”,规范种子市场,打击违法侵权和伪劣品种。但是,由于种业侵权套牌根深蒂固,农业部仍然难以撼动众多企业的侵权套牌和私自繁制知名种子。
佟屏亚认为,农业部连续两年定为“种子执法年”,但全是“重锤击棉花,隔窗打苍蝇,雷声大,雨点小,到了基层都成为毛毛雨了。权力与利益构成链条,农业部官员也勉为其难了”。
对于企业侵权套种农业部植物新品种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及《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都有界定。农业部种子执法主要方式是行政处罚,包括查扣违法种子;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等。只有涉嫌制售假种子严重者才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曾对植物新品种权的纠纷做出过明确的法律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应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判决。最高可判处50万元的赔偿数额,并没有上升到刑法制裁。
处罚力度小导致侵权违法的代价很低,难以打击企业侵权套牌。袁强就表示:“种子农资归农业部管,工商部门不管理。农口的打击力不会太大的。”
另外,农资安全问题或许也是农业部打击力度偏弱的原因之一。袁强表示,农业部也不能打击太狠,“如果把侵权套牌种子都查处了,到时合法的种子补不上来,农民没种子种,粮食生产也就会受到很大影响。”
11月22日,本报向农业部发去采访提纲,截至本报截稿,农业部仍未作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