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5/1 16:00
近日多地消费者举报“家乐福等部分超市价签标低价结账收高价”,恶意坑害消费者。发改委昨日通报称,经查实,家乐福在一些城市的部分超市确实存在多种价格欺诈行为。目前,发改委已责成相关地方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予以严肃处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或无法计算违法所得的,最高处以50万元的罚款。
在通报中,发改委历数了家乐福等涉嫌价格欺诈的“四大罪状”,并提出全国所有超市、百货等商品零售经营者,要吸取上述违法经营者的教训,并立即组织开展一次自查,认真核对所售商品是否存在价签标价和结算价格不一致、促销标签的原价不真实、明码标价不规范等问题。
发改委要求,全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春节期间市场价格检查,严肃查处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对有屡查屡犯等情形的,要依法从重处理;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除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外,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责令停业整顿,提请有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发改委指出,家乐福等超市行为违反了《价格法》中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以及《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规定,构成价格欺诈的违法行为。目前,发改委已责成相关地方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予以严肃处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或无法计算违法所得的,最高处以50万元的罚款。
两“洋巨头”昨发声明
家乐福致歉 沃尔玛查漏
昨日,家乐福和沃尔玛对此事在第一时间都给出了回应。对于发改委检查的事实,两家都未进行解释辩驳。
家乐福表示,对近期部分门店出现的价签问题给消费者造成的不便与损失表示诚挚的歉意。该公司表示,将严格执行“五倍退差”政策,即商品收银价格如高于商品的标示价格,家乐福将给予顾客5倍差价的赔偿。此外,将成立特别检查小组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及检查频率,邀请各地物价部门的专业人员对公司相关负责人及员工进行培训。
沃尔玛表示,对价格问题公司高度重视,并一直坚持定期的内部自查,提升商品价格系统和标签管理,积极开展培训,以确保公司价格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和执行。目前,繁忙的春节促销涉及几万种商品,该公司的专项小组在此期间将进一步加强商品价格监管,严查漏洞并将对相关问题严肃处理,也欢迎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家乐福等“四大罪状”
罪状一:虚构原价
在长春市家乐福新民店,销售的七匹狼男士全棉横条时尚内衣套,价签标示原价每套169元,促销价每套50.70元,经查实原价应为每套119元,标高了42%;该店销售的三枪暖棉加厚型圆领长袖男内衣衫裤,价签标示原价每套条99元,促销价每套79.20元,经查实原价应为每套89.90元,标高了近一成。
有类似行为的还有:上海市家乐福联洋店、哈尔滨市家乐福大直街店、沈阳市沃尔玛中街店、南宁市沃尔玛朝阳路分店等。
罪状二:低价招徕高价结算
在上海市家乐福南翔店,销售的弓箭球形茶壶,价签标示每个36.80元,实际结算价每个49.00元;销售的丁香吉祥茶壶,价签标示每套36.90元,实际结算价每套66元;销售的时尚衣架,价签标示每排9.90元,实际结算价每排20.50元,价差翻了一番。
有类似行为的还有:昆明市家乐福世纪城店、武汉市汉福超市洪山广场店、长沙市家乐福芙蓉广场店、长沙市家乐福韶山路店、重庆市沃尔玛北城天街店等。
罪状三:不履行价格承诺
在昆明市家乐福白云店,销售的老树普洱茶,宣传海报标价为每盒60元,实际结算价为每盒120元。在上海市家乐福张江店,销售的开心果,广告宣传每斤43.98元,实际结算价每斤45.88元;销售的碧根果,广告宣传每斤44.88元,实际结算价为每斤60.80元。
有类似行为的还有:长沙市家乐福贺龙体育馆店、哈尔滨市家乐福会展店等。
罪状四:误导性的价格标示
另外,家乐福部分城市的超市还存在误导性的价格标示行为。
其中,昆明市家乐福世纪城店销售特色鱿鱼丝,销售价格为每袋138元,价签标示时用大号字体标示“13”,用小号字体标示“8.0”,诱导消费者误认为销售价格为每袋13.80元;销售2000克火腿礼盒,销售价格为每盒168元,价签标示时用大号字体标示“16”,用小号字体标示“8.0”,诱导消费者误认为销售价格为每盒16.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