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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首席兽医官回应“瘦肉精”五大谜团

2012/5/1 16:02

 二问:使用“瘦肉精”是不是“潜规则”?

目前,河南省全面排查生猪饲喂“瘦肉精”工作已基本完成,共抽检存栏生猪31万头,确认“瘦肉精”阳性生猪134头,检出率为0.04%,且集中在案件发生的孟州、沁阳、获嘉、温县等4县市。“瘦肉精”生产和销售网络也基本查清,对72人采取了强制措施。

“从实际情况看,河南这次发生的‘瘦肉精’案件是个别县市的少数人明知禁用仍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引起的。”于康震表示,“当前我国生猪产品总体上是安全的,违法使用‘瘦肉精’只是个别现象。”

据农业部对全国主要大中城市抽样监测,最近3年猪尿及猪肝中“瘦肉精”检测合格率均在99%以上;今年第一季度检测合格率为99.4%。

于康震指出,媒体报道河南生猪“瘦肉精”案件后,各地畜牧兽医部门按照农业部总体部署,及时启动畜产品质量安全年度监测计划,加大检测频率和覆盖面;对生猪养殖重点地区加大督导检查力度,落实属地日常监管责任。各地还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宣传车、告知书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瘦肉精” 危害、健康养殖、守法经营等知识,做到入村、入户、到人。

三问:这些年是如何监管“瘦肉精”的?

“我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瘦肉精’监管,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于康震说。

2002年,农业部会同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规定禁止使用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瘦肉精”类物质。

从2001年起,农业部将生猪“瘦肉精”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并逐年加大监测力度。与2001年相比,目前监测范围从京、津、沪、深4个城市增加到覆盖全国主要大中城市。

饲料方面,农业部自2002年开始将“瘦肉精”纳入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测,并以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养殖场户为重点,连续9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 “瘦肉精”违法行为。2005年以来,商品饲料“瘦肉精”检出率一直保持为零。

此外,近年来农业部还和公安部密切配合,先后挂牌督办了一批大案要案,惩治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捣毁了一批生产销售窝点。各地以典型案例为重点,惩处了一批养殖、销售“瘦肉精”生猪的违法犯罪分子。

于康震表示,经过多年努力,生猪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因“瘦肉精”引发的食物中毒事件逐年减少。

这是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已查封的生产车间(3月16日摄)。河南省孟州市等地养猪场采用违禁动物药品“瘦肉精”饲养生猪,有毒猪肉流入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事件经相关媒体曝光后,引发广泛关注。新华社记者深入调查采访发现,针对“瘦肉精”的监管链条看似完备,号称有“十八道检验”关,但实际上隐患重重。新华社记者 朱祥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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