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5/1 16:02
经公安机关审讯,“瘦肉精”案中的非法制售网络基本查清为:
加工源头(刘某和奚某于湖北襄阳合谋研制生产)→主要销售窝点(陈某和肖某)→次级分销窝点(不法兽药店主和生猪购销人)→“瘦肉精”使用者(生猪饲养户)→加精猪流向地(屠宰点和肉制品加工厂)。
处于链条最顶端的刘某称,出厂的盐酸克伦特罗呈粉末状,由于纯度很高,被称作原粉,出售价格一般为2000元/公斤,扣除原料、人力、厂房租金等成本后,每公斤还有600至700元的生产利润。
而主要销售人员陈某和肖某“接货”后,要么以4000元/公斤的价格转手给下线人员,要么添加淀粉等物质稀释后,再以每公斤200多元的价格卖给下线销售人员或者养殖户。“转手的次数越多,‘瘦肉精’的纯度就会越低”,而每公斤的销售利润也会从数千元到上万元不等。“在郑州市陈某的亲戚家,现场查获的未转移现金就高达30多万元。”警方人员说。
养殖户每头猪多赚50%
处于链条次末端的生猪养殖户拿到稀释后的“瘦肉精”,由于纯度不同,价格也会从每公斤200元到300元不等。饲料中有了这样的“添加物”,就能饲喂出高瘦肉率的生猪,以每头生猪100公斤计算,每头猪能多赚40到60元,对于每头生猪80到100元的正常利润而言,算是一笔不小的额外收入。
而为了迎合“挑肥拣瘦”的市场需求,屠宰点和肉制品加工厂也更愿意以微小的边际收购成本增加其收购生猪的瘦肉率,从而在市场竞争和经济获利上占得先机。据新华社电
瘦肉精产业链
加工源头 刘某和奚某合谋研制生产
销售窝点 陈某和肖某
分销窝点 不法兽药店主和生猪购销人
使用者 生猪饲养户
加精猪流向地 屠宰点和肉制品厂
豫瘦肉精案96人被控制
湖南等地又查获特大瘦肉精案,主要疑犯到案
本报讯 (记者林文龙 邢世伟)日前,公安部门将河南瘦肉精案件从生产窝点到销售渠道乃至非法添加使用环节全部捣毁,这个案件共控制了犯罪嫌疑人96名,收缴瘦肉精400余公斤。
昨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时还透露,近日,公安部又指挥协调湖南等地公安机关侦办了一起特大非法制售莱克多巴胺(另一种瘦肉精)的案件,生产源头基本查清,主要犯罪嫌疑人已到案,并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