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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超市散装食品“真空地带” 猫腻:生产日期缺失

2013/4/23 22:15

随着气温升高,超市散装食品的安全问题也日益受到消费者的关注。虽然《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已颁布8年多,但记者在走访各大超市时发现,几乎没有一家超市能完全符合规范要求,散装食品的管理依然“散漫”,食品身份信息和卫生状况并不令人满意。

暗藏猫腻:

生产日期缺失

在乐天玛特的散装食品区,一款名为“健胃卷”的山楂制品很受消费者的欢迎。然而记者却无法在包装纸上找到生产日期,其容器格里也未见任何能显示食品身份信息的标签。

“生产日期我还真不清楚。”对于记者的询问,导购回答,“不过您放心,这个卖得很快,现在这些都是刚从厂家补的货”。

简装零食、干果和大枣等即食散装食品因价格实惠、挑选方便而受到欢迎。消费者在挑选时一般不会特别留意生产日期。但按照规范第七条第三项,散装食品必须标明包括生产日期在内的身份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超市即使在容器格里贴上了食品标签,其生产日期也让人生疑。在物美超市干果区,其出售的广东茂新食品加工厂的腰果、天津王口镇的瓜子、广东恒安市的碧根果以及广东江门的开口杏仁等,其生产日期竟然都是今年的2月12日。

偷换概念:

包装日期当替身

如果说盛放散装食品的容器没有标明生产日期是个别超市的行为,那么分装的标签上用“包装日期”取代“生产日期”却是绝大多数超市的做法。

以乐天玛特和物美超市为例,其散装食品的分装标签上仅有食品名称、包装日期、保质日期、单价、净重和价格几项。而按照规范第七条第五项要求,分装标签上也应该清楚地标注食品名称、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和食用方法等信息。

禁区不禁:

消费者可自行挑选

超市里消费者自行挑选、分装散装食品的现象已是常态,其实这也属于规范禁止的领域。按照规范第七条第一、二项,经营者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和不需清洗即可加工的散装食品,食品应由专人负责销售,并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及包装服务;销售的食品必须有防尘材料遮盖,设置隔离设施以确保食品不能被消费者直接触及,并具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

事实上除了熟食区,多数散装区并无专人提供分拣包装服务。超市为了顾客自选方便,一般会提供铲子或夹子等工具。但这也无法保证消费者不与食品直接接触。

一位导购员说,有些散装食品是没有试吃的,但依然有顾客直接用手抓几颗瓜子或杏仁尝一下;还会有顾客用手将外形不好的食品放回容器内。“禁止消费者触摸很难做到。”

那么为散装食品设置隔离设施,超市是否能完全做到呢?记者发现,大部分散装食品会有遮盖,熟食区域也有隔离设施,但是总有几样散装食品成为漏网之鱼。

原文地址:http://info.food.hc360.com/2012/06/06091364394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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