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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月饼纸螃蟹让商家黄牛得利 涉嫌扰乱市场秩序

2013/4/23 22:19

“纸月饼”“纸螃蟹”回游便宜了谁?

本报记者 王东亮 方芳 金可

实习生 彭赛男

中秋国庆双节临近,月饼、螃蟹等时令品又成京城节前礼券的消费热点,网友戏称这些礼券为“纸月饼”、“纸螃蟹”。

记者采访发现,不少“纸月饼”、“纸螃蟹”在购买单位、客户、黄牛手中“旅行”了一大圈后,最后又回到了销售商的手中。销售商一手卖礼券,一手又在回购自己的礼券——这其中,究竟谁占了谁的便宜?

厂家:回购饼券比卖月饼划算

中秋节眼看就到了,月饼销售“大限将至”,这两天,商场、专卖店里月饼销售进入高峰,不少顾客举着颜色各异的月饼券前去提货。在某大型超市月饼专柜前,销售员告诉记者,他们每天大概能卖出2000盒月饼,80%都是拿月饼券购买的。消费者宋女士说,她的礼券是单位发的福利,再不取就过期了。

但也有一些人琢磨着如何将手中的“纸月饼”兑现。记者发现,过了中秋节就身份大跌的“纸月饼”回收价格其实很低。据业内人士透露,“纸月饼”一般是以面值6至8折的价格在销售。几个知名月饼商家均表示,回收“纸月饼”,回购价格均不高于4折。“一般是月饼票面价值的两三成。”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销售人员告诉记者,个人要求回售的,只能按2折收。

在某央企工作的张女士由于工作关系,每年中秋都能收到许多月饼券,家人根本吃不完,她都要想办法将礼券处理掉。张女士告诉记者,“黄牛”回收“纸月饼”价格稍高些,能达到票面价格的3折,直接卖给生产厂家“最不划算”。一位与她相熟的“黄牛”向记者吹嘘,中秋前后一个月,他通过倒券就获利几万元。

业内人士算了一笔账,一张面值500元的“纸月饼”,如果按5折回收,厂家不用生产就可获利100元。而如果正常销售,扣除成本、人员开支及销售时支付的回扣等费用,净利润不足80元。

商家:售蟹券不用备货没风险

本月22日阳澄湖大闸蟹开捕前,“纸螃蟹”早已开始热销。在通州区销售螃蟹的商户卢先生告诉记者,他从今年7月便开始销售“纸螃蟹”,到本月20日,销售额已超过去年一倍,购买者多为机关单位或企业。

记者走访的多家店主均认为,不超过1000元的中端礼盒销路最佳,团购礼券还可获6至8折优惠。

销售火爆的礼券,除了可以领到螃蟹,还能干什么?

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走访了多家螃蟹直销店,询问是否可以将“纸螃蟹”兑现。“我们回收礼券,但不直接从个人手里回收,你还是上网找找‘黄牛’吧。”几经询问,终于有一位店主给记者指了一条“明路”。

记者在网上找到一个专门回收各种礼券的电话,对方说,螃蟹券“很不值钱”,因为礼券上都是虚标的价格,销售价格一般在6折左右。当记者询问多少钱回收礼券时,得到的答复则是最高4折,还要看是不是大品牌专卖店的礼券。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纸螃蟹”从销售商处以6折售出,“黄牛”以3折左右回收,再以票面的4折到5折回售给销售商。这样,一张1000元面值的“纸螃蟹”,销售商仅靠回收礼券即可赚近200元,且不用备货,毫无经营风险。

律师:涉嫌扰乱市场秩序

“纸月饼”、“纸螃蟹”让商家、黄牛和收礼的人都得了好处,冤大头则只有付钱买券的人,而他们用的基本是“公款”。

律师吴树友认为,螃蟹、月饼等产品的礼品券都属有价证券的一种,其销售、兑付都应依法进行,压价销售、随意回购等行为,涉嫌扰乱市场秩序。

目前礼品券交易制度并不完善,不少销售礼券的企业低价回收,使代理商、黄牛等多方都能从中牟利。吴树友告诉记者,目前对企业回收及个人销售“纸螃蟹”、“纸月饼”等有价礼品券的,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黄牛则有处罚规定,倒卖有价票证、凭证的,可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原文地址:http://finance.qq.com/a/20120927/00166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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