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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注册国酒遭近百份异议 被指最大商标丑闻

2013/4/23 22:20

茅台深陷“质量门”、“财务门”追踪

■新快报记者 陆琨倩

自7月20日国家商标局公示“国酒茅台”4个注册商标以来,仅3个月的初审公示期,国家商标局就收到了近百份异议,茅台遭到了国内酒企的集体“拆台”。有业内人士指出,根据目前的情况,裁定的结果最快也要到5年以后才能出炉,“10年9次申请商标,8次失败,茅台不断重复申请显然是浪费公共资源的一种行为。”

累计提交异议高达95件次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中国商标网资料显示,自7月20日“国酒茅台”正式公示开始,在3个月公示期内,针对“国酒茅台”4个不同图案的注册商标申请,累计达95件次异议,其中提交异议的实际异议人超过40家。而在这些异议人中,不仅包含了山西汾酒(44.20,0.72,1.66%)、衡水老白干、杜康酒业等强势白酒企业,也包含了律师事务所以及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和个人。

在这大批量的异议中,大部分都处于待审状态,有业内人士指出,这场商标案的初步审定异议是否成立最快要等到2014年上半年,首先国家商标局审查异议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这部分需时约3个月,随后,国家商标局再给茅台寄送答辩通知书、异议材料等,需时6个月。接着,茅台进行答辩,把答辩材料寄送给国家商标局,以40家异议人算,其要答辩160次之多。最后,国家商标局拿到材料后,进行审查、裁定。一旦初审裁定后任何一方不服,这场案件还要进入二审,甚至闹到法院。

据悉,上述“抗议”的企业也并不是一时兴起,第一个公开提出异议的山西汾酒已就此声明表示,将继续密切关注该商标注册的进展情况,并将保留行使法律赋予的相关权利。

申请“国酒”恐为营销手段

对于茅台反复申请“国酒”商标,有业内人士向记者指出,此举无疑是浪费公共资源。资料显示,早在2001年9月,茅台集团就开始了对“国酒茅台”商标的申请,并且在此后的10年中申请了9次,此前8次都被驳回。但值得关注的是,在申请被驳回后,理论上茅台是可以向法院申请走司法程序,但茅台却始终没有向法院提出过诉讼申请。

有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指出,最终没有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意味着茅台对此商标的态度,因为毕竟要上诉法院要付出相应的诉讼费用,但再次申请商标只需要花费千元左右。而随着社会各界对茅台申请“国酒”的关注度升温,另一方面则加深了消费者对“茅台”与“国酒”之间联系的观感。

广东省酒类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李唐也认为,“茅台提出‘国酒’商标申请本身就不失为一次高明的营销手段。”

虽然申请费用不过千元,但在这场营销活动的背后,却是对国家资源的巨额浪费,因为根据国家商标局规定,每一宗商标异议案件,每件收取1000元,而代理机构代理费每件的收费标准是1000元到3000元,因此在本次茅台申请“国酒茅台”的事件中,光异议费用就达数十万元。而更加重要的是,国家相关机构对商标的审议工作量也大大增加,无疑将拖累其他案件的审核。“95个商标异议可算是创下历史之最,甚至可称得上是建国以来最大的‘商标丑闻’,造成巨大财力浪费,谁来埋单?让人深思。”北京市伟博律师事务所主任李伟民对事件表示。

原文地址:http://finance.sina.com.cn/chanjing/gsnews/20121023/0804134458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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