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8/17 09:32
8月16日,丰台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卢沟桥乡食药所召开创建北京市食品安全示范区、积极推进阳光餐饮工程暨卢沟桥乡食药所餐饮消费领域工作会,丰台区局餐饮服务科科长闫国庆,卢沟桥乡食药所所长孙金华以及辖区170家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记者在会上了解到,万丰路餐饮一条街将作为丰台区第一批创建单位,并于今年10月底前完成阳光餐饮工程示范街区创建任务。
据悉,今年5月,北京市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了《北京市推进“阳光餐饮”工作方案》,并将其列为市政府的重要民生实事项目。丰台区目前正在创建北京市食品安全示范区,阳光餐饮工程作为重点工作纳入其中。会上,卢沟桥乡食药所相关人员就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背景、指标等内容做了详细介绍,宣读了“致全区各食品经营单位和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号召与会企业积极参与“创区”工作,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丰台区局相关人员介绍了阳光餐饮工程实现标准、本年度建设总体指标、工作安排及进度要求。
闫国庆表示,推进阳光餐饮工程是社会的需求,中央领导高度重视,北京市政府将其入为民办实事工程;是群众的期盼,外出就餐时,人们希望吃得更安全、健康,把后厨亮出来,让大家有充分的知情权;是管理的创新,这既是监管模式的创新,也是各餐饮单位管理和营销模式的创新,更是一种行业标准的创新。闫国庆要求,各餐饮企业要提高认识并推进落实阳光餐饮工程。
孙金华对餐饮领域下一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积极落实“创区”工作。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和创建北京市食品安全示范区的主力军,餐饮企业要切实强化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严把食品安全每一道关口。二是积极推进阳光餐饮工程。希望各企业负责人要尽快把阳光餐饮工程建设列入日程表,按照建设要求,工作安排及时推进落实。三是加强沟通。建立辖区餐饮企业工作微信群,把日常监管工作信息、工作要求通过微信群及时告知,各企业也可以通过微信将经营中遇到的难题或意见随时反馈。四是加强监管。针对目前接到餐饮消费领域投诉举报数量激增的实际,所里非常重视,各企业也要加强自我管理,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下一步,将加大对餐饮企业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