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30 16:25
食品伙伴网讯 据湖北省食药监局消息,湖北省食药监局组织抽检13类食品258批次样品,不合格5批次,其中1批次武汉市隆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佰港城店销售的精品千层肚,被检出莱克多巴胺。
莱克多巴胺是一种人工合成的β-肾上腺受体激动剂(俗称β-兴奋剂)类化合物,是由美国制药公司研究出的毒性小、代谢快的克伦特罗替代品,属于第二代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的毒性远低于具有相同功能的其它瘦肉精添加物。食品整治办[2010]50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四批)》中规定猪肉、牛羊肉及肝脏等食品中不能添加或存在莱克多巴胺。检出莱克多巴胺的原因可能是畜牧养殖者在养殖中使用了莱克多巴胺。
另外,还有4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被检出不合格,不合格原因主要为苯并(a)芘、过氧化值、重金属铅超标等。分别为:湖北弘伟粮油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棉籽油(食用植物油),苯并(a)芘超标;中百仓储咸宁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博仁分店销售的标称咸宁好吃佬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浓香菜籽油、农村纯香菜籽油,过氧化值超标;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花湖店销售的标称阳新富川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富川纯正香麻油,铅(以Pb计)超标。
据了解,苯并[a]芘是一种芳烃类化合物,在环境中广泛存在,具有一定致癌性、致畸性、致突变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中规定,油脂及其制品中苯并[a]芘最大限量为10μg/kg(本标准在2017年9月17日,被《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所代替)。食用植物油中苯并[a]芘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油料收储、晾晒不当,从环境、包装、机械收获、运输等过程中引入污染;生产中关键工艺控制不当等。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食药监局已要求武汉、黄石、荆州、鄂州、咸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