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5/1 16:29
“用还原奶谎称鲜奶加工液态奶的现象已经到了非管不可的地步了”,昨天,中国奶业协会理事、广东省奶业协会副会长王丁棉如是说。在他说出这句话的背后,一张撒向还原奶的大网正在逐渐收紧。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前天下发的通知,10月15日将成为还原奶的“大限”。这项通知措辞严厉,明确指出一些企业使用复原乳(即还原奶)生产加工液态奶,在产品标识上误导消费,严重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和农牧民的合法权益,并要求从10月15日起,巴氏杀菌乳中禁止使用复原乳,并提倡在UHT灭菌乳中使用生鲜奶。凡是生产过程中使用了还原奶的,必须在包装上用醒目字体标注“复原乳”,并且必须标明还原奶所占的比例。通知中还要求质检和工商部门对乳品生产企业实行强制检验制度。
这个通知出台的背景,正是原定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这两个俗称“禁鲜令”的行业标准出台即与一些企业使用还原奶号称鲜奶、扰乱了市场秩序有关。按照王丁棉的说法,国内有将近60%的企业都存在使用还原奶的现象。
“一线品牌肯定也在使用还原奶”,王丁棉对连年上升的奶粉进口数量表示怀疑,“消费固然在增长,但一些经济并不发达的省份奶粉进口量也在飞速上升,这就不正常了。”他矛头直指内蒙。记者在中国乳业信息网上查到的数据是,2005年3月,内蒙的奶粉进口量已超过了上海、广州等地,跃居全国第一位。王丁棉还表示,市场上的风味 酸牛奶几乎全部由还原奶加工而成。
“这次国务院下发的通知份量很重,可见现在的乳制品市场不是一般的乱”,王丁棉认为,10月15日大限后,一些乳制品生产企业将不得不在产品上标注“复原乳”字样,“这其中肯定包括国内的一线品牌”。王丁棉表示,这将对大部分液态奶的品牌形象造成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