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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悔抢购食盐 多地又现“退盐潮”

2012/5/1 16:38

专家说法

商家可以不予退货

广东百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周贤军表示,消费者和商家的这种买卖行为是一种自愿的买卖关系。如果不是因为正当的理由(如产品质量等)退货,就是一种违反合同的行为,商家可以不予退货。消费者此番因为听到社会的谣言而大量采购了食盐,也不是属于不可抗力。因此,建议消费者以后在做出此类行为时应该三思而后行,不要随便听信谣言。

有大型超市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食品的退货非常严格,因为担心投毒等问题,除非是质量问题,否则一律不予退货,因此超市在此次购盐潮后也是不接受退货的。

新闻链接

国人食盐摄入超标2.4倍

晨报讯(首席记者崔红)我国居民平均每天食盐摄入量为12克,是世界卫生组织建议值的2.4倍。参与编纂《中国居民膳食指南(精编版)》的营养专家指出,刚刚过去的碘盐抢购风波,不仅不能预防放射性辐射,还会增加各种慢性病的发病率。

由卫生部委托中国营养学会编制的《膳食指南(精编版)》公布的最新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居民平均每天摄入烹调油 42克,远高于推荐量的25克;每天食盐平均摄入量为12克,是世界卫生组织建议值的2.4倍。多盐、多油、多肉导致国民体重增加。与20世纪90年代全国调查结果相比,近几年成年人超重上升了39%,肥胖上升了97%,高血压患病率增加了三成。《膳食指南(精编版)》特别指出,建议居民每天食盐量不得超过6克,其中包括酱油、酱菜等。如果食盐过多,可使血压上升,头晕、头痛,甚至引起脑中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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